2019 级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为深入贯彻学校“内涵发展,质量优先”的办学方针,落实“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保障考生权利,确保公平竞争”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西南财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 组织管理 我院按规定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实施细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受理信访。
二、接收专业和规模 拟接收规模不超过我院 2019 级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的 50%。
三、申请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申请人本科毕业院校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并可获得本科院校的推荐资格: (1)“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本科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在教育部最新一次学科评估排名为“B”以上(含)。 3.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在所学专业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四、申请及考核程序 1.填报志愿 所有申请人必须按照要求,分别先后在“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和“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程序,未报名者一律不接收。 (1)填报时间: “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7 月 25 日-9 月 4 日“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9 月28 日(预计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填报要求:每名申请人只能填报我校一个招生专业,多填无效。
2.资格审查 “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关闭后,我院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在研招办主页公布复试名单。 3.复试 确认参加我院考核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复试形式为:面试 (1) 复试时间:2018年9月14日 (2) 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3)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外语测试*20%+综合素质*30%
五、拟录取 1.根据学校下达招生规模和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不合格(低于 60分)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不予录取。 2.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3.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务必于 9月28日17:00前(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并按照如下程序完成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资 格 。考 生 一旦“确认录取”信息即锁定,整个推免工作结束,正式录取为我校推免生。
六、调剂 我院各专业均接受调剂。 (1) 调剂原则:凡是符合学校接收条件并参加了其他学院面试合 格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均可报名调剂,本院各专业间可相互调剂; (2) 调剂对象:本校其他专业均可调剂; (3) 调剂时间:2018年9月20 日前。
七、其他 通讯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 555 号西南财经大学通博楼 A501 社会发展研究院 咨询电话:028-87092241 联 系 人:王老师
发布时间:2018-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