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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学校“内涵发展,质量优先”的办学方针,落实“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保障考生权利,确保公平竞争”的要求,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 组织管理 我院按规定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实施细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受理信访。 二、接收专业和规模 1,我校 2019 级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尚待公布,考生报名时按 2018级硕士目录来填报专业。 2,各专业拟接收规模不超过该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的 50%。 3,硕博贯通推免生招收指标。我院当年推免生招生计划中包含硕博贯通项目计划,该项目拟招收总规模为 3 人。
三、申请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申请人本科毕业院校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并可获得本科院校的推荐资格: (1)“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本科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在教育部最新一次学科评估排名为“B”以上(含); 其中: 1)硕博贯通推免生招收需同时达到以下要求:本科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不含辅修专业),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在 CSSCI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 2)科学硕士推免生:本科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不含辅修专业)。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在所学专业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5.本科专业(不含辅修专业)为经济类或管理类的推免生,可申请我校经济类和管理类任何专业;本科专业(不含辅修专业)为非经济类或管理类的推免生,可跨门类申请我校经管类相关专业,但需经培养单位审查同意,且接收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接收推免生规模的 20%。对于数学、统计等基础学科跨门类申请的,比例可适当放宽.
四、申请及考核程序 1. 考生报名 (1)考生须先后在 2个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缺一不可:7月 25日—9月4日在学校的“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完成报考手续;9月 28日(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教育部的“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完成录取确认手续。 (2)填报要求:每名申请人只能填报我校一个招生专业,多填无效。
2.资格审查 “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关闭后,我院(中心)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在研招办主页公布复试名单。
3.复试 确认参加我院考核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复试形式为:面试。满分为 100 分,包括专业课面试、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及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部分,重点考察科研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1) 复试时间:2018年 9 月 17 日(星期一)上午 9:00 (2) 复试地点:待定 (3)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专业课面试*70%+综合素质面试*15%+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 (4) 硕博贯通与普通推免生考核内容相同。
五、拟录取 1.根据学校下达招生规模和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不合格(低于 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申请硕博贯通推免生的,先在其单列计划中排序录取;未录取的可列入普通推免生,根据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3.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4.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务必于 9月 28 日 17:00 前(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陆教育部“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并按照如下程序完成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和学院推免生招生计划,适当确定待递补名额。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待递补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调剂 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接收校内其他专业调剂及学院内部调剂。
七、其他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 555 号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咨询电话:028-87092273 联 系 人:王璐璐老师
发布时间:2018-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