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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19级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为深入贯彻学校“内涵发展,质量优先”的办学方针,落实“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保障考生权利,确保公平竞争”的要求,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 组织管理 我院按规定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实施细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受理信访。
二、接收专业和规模 (一)我校 2019级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尚待公布,考生报名时按《西南财经大学 2018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填报专业。 (二)我院推免生接收分为普通推免生和硕博贯通推免生两类。《西南财经大学 2018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我院 9个学术学位类专业均接收普通推免生,其中,接收硕博贯通推免生的专业如表 1。 (三)拟接收规模不超过我院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 50%(仅限学术学位类专业,不包括专业学位类专业),其中,硕博贯通推免生接收规模如表 1(不含夏令营预录取硕博贯通推免生人数)。 (四)夏令营已预录取推免生(硕博贯通)人数如表 2。
表 1:硕博贯通推免生拟接收专业及人数 | 专 业 | 拟接收硕博贯通推免生人数 | 产业经济学 | 1 | 流通经济学 | 1 | 大数据管理 | 8 | 旅游管理 | 1 | 人力资源管理 | 1 |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 1 |
表 2:夏令营已预录取推免生(硕博贯通)人数 | 专 业 | 已预录取推免生(硕博贯通)人数 | 产业经济学 | 2 | 流通经济学 | 1 | 企业管理 | 2 | 旅游管理 | 1 | 人力资源管理 | 2 | 市场营销管理 | 3 |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 1 |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申请人本科毕业院校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并可获得本科院校的推荐资格: 1、“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且本科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进入教育部最新一次学科评估排位。 2、本科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在教育部最新一次学科评估排名为“B”以上(含)。
(三)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在所学专业名列前茅。 (四)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记录。
(六)本科专业(不含辅修专业)为经济类或管理类的推免生,可申请我院经济类和管理类任何专业;本科专业(不含辅修专业)为非经济类或管理类的推免生,可跨门类申请我院经管类相关专业,但需经我院审查同意,且接收人数不得超过我院接收推免生规模的 20%。对于数学、统计等基础学科跨门类申请的,比例可适当放宽。
四、申请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填报志愿 所有申请人必须按照要求,分别在“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和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程序,缺一不可,未报名者一律不接收。 1、填报时间 “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7月 25日-9月 4日教育部“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9月 28日 17:00前(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填报要求 每名申请人只能填报我院一个招生专业,多填无效。
(二)资格审查 “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关闭后,我院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在研招办主页公布复试名单。
五、复试及录取 复试及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切实维护申请者的合法权益。
(一)复试要求 确认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硕博贯通推免生与普通推免生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及其他要求均相同。 1、复试时间:2018年 9月 15日 2、复试地点: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颐德楼 3、复试形式:综合面试
4、复试内容: (1)专业能力面试: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动态的了解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 (2)综合素质面试: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测试申请者的英语听说能力。 (4)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主要考核申请者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仅考核合格与否,不计分数)。
(二)录取原则 1、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满分 100分):综合成绩=专业能力面试 50%+综合素质面试 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20% 2、分专业、按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硕博贯通推免生申请者,先在其单列计划中排序录取;未录取的申请者可列入普通推免生,根据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4、实行递补录取制度。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若已经录取的申请者放弃录取资格,则在待递补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综合成绩低于 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 6、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7、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务必于 9 月 28 日 17:00 前(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并按照如下程序完成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调剂 (一)调剂原则:专业拟录取人数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调剂。 (二)调剂对象:仅在本院各专业间调剂,不接受校内其他专业考生调剂,且不可跨门类调剂。
七、其他 (一)对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纪的申请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对已入学者,取消其学籍,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其他未尽事宜将遵照学校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 555号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通博楼 A区 308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7092092 联 系 人:黄麟
发布时间:2018-07-23 |